自2017年9月接受成都天府惠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以来,为顺利完成委托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我所邓虎、谢松、罗雪梅律师经现场走访,调阅工商档案,向委托人索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委托人经营状况和股权架构等信息,并对与登记要求不相符合之处予以适当调整,另为其梳理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8年1月29日,成都天府惠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成功获得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