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孙蓉律师团队成功代理某国有企业股东知情权案件
发布日期:2020-8-6来源:君合律师浏览量: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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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我所高级合伙人、公司法事务部部长孙蓉律师团队接受被告的委托,代理了成都市某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市某市属国有企业下属企业的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本案经过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一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历时半年有余,终在2020年5月8日,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查帐范围为“会计账簿”,较一审判决的查帐范围“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大大缩小了查帐范围,维护了大股东的权益,同时保证了小股东知情权的合理合法行使。
股东知情权之诉作为近年来公司法治理领域的热门诉讼领域,多以小股东权利被全部支持而结束。本次孙蓉律师团队接受了该案中“大股东”一方的委托,在代理案件后整合团队人手,派驻熟悉公司法、会计法的郭歌律师等团队主办律师多次前往公司了解情况,查询案例,多角度寻求胜诉的可能性。最终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保障了大股东 的利益,使得终审判决并未全部支持小股东的诉求。
股东知情权在股东享有的一系列权利中处于基础性地位。这是因为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目的是获得资产收益,股东的资产受益权依赖于 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做出正确的决策,而股东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人事任免权等股东权利是以掌握公司相关真实信息为前提的。 正因为如此,各国公司法普遍赋予了股东知情权,并且规定股东知情 权不能以公司章程予以剥夺或限制。但是,实践中也不乏滥用股东知 情权的情形存在,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当以具体情况为依据, 充分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以合法合理的视角审视案件,并从中争取为当事人寻求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