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泽均主任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特邀监督员
发布日期:2008-7-29来源:君合律师作者:管理员浏览量: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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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9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特邀监督员工作会议。我所秦泽均主任作为成都市15届人大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被聘请为特邀监督员,聘期自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
根据市中院《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第四章规定,特邀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第十二条 对市法院工作及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包括对法官及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案件庭审及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勤政谦政等司法工作方面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应邀参加法院重大司法政务活动,并对其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听取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人民法院反映。
第十五条 向基层法院和市法院提出监督建议、意见。
第十六条 积极向所在代表团和社区人民群众介绍法院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其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