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晓丽律师受邀在成都市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法治巡讲工作

发布日期:2022-6-10来源:君合律师浏览量: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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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成都市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

     四川省物业管理始于20世纪90年代,近30年行业不断发展,制度体系建设也逐步完善。2012年7月1日四川省出台了现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在规范四川省物业管理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物业管理矛盾日益凸显,纠纷日趋增多,亟需对原有法规政策进行更新。《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经过两年修订完成于2022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锦江区住建交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提升成都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基层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认识理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各项政策制度,推动构建和谐宜居物业小区,针对全市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部分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法治巡讲工作。

(锦江区省条例法治巡讲第三站)

      我所副主任廖晓丽律师作为四川省住房建设厅法治专家曾参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立法工作,2019年受邀参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本次全市省条例法治巡讲历时十天,宣讲十余场。廖晓丽律师以案例为视角就物业管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结合条例实施背景、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罢免业主委员、提前换届选举、电子投票表决系统、法律责任等实操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成都市房产交易中心)

      省条例法治巡讲工作历时十天,锦江区、青羊区、东部新区住建交局及辖内60余街道办事处参加培训。通过本轮法治巡讲参会人员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新规定、新政策、新方向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与会人员对廖晓丽律师的讲解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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