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房地产专家郑书宏律师受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采访对房产税改革发表意见

发布日期:2010-6-24来源:君合律师作者:管理员浏览量: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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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推进,关于房产税改革和开征的预期逐渐明朗,房产税也因此成为倍受瞩目和争议的焦点,日前,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就出台房产税的相关影响对我所房地产专家郑书宏律师进行了采访,郑律师表示:

  第一,“房产税”并非新税种,开征房产税的目的主要在于打击投机性房产,挤出市场的非理性泡沫,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

  第二,商品房的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和市场规律决定的,并受土地、建安、税收等多重因素影响,而税收最大的功用是调节收入和分配,因此单纯的依靠开征税种调控房价是不现实的,同时因征收房产税增加的成本有可能转嫁给购房者,从而加剧楼市的不理性。

  第三,要从根本上解决房价暴涨的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应加大、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建设和供应,由于商品房本身即具有投资功能,政府应通过拓宽民间资本准入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来防止过量社会资源向房产行业的畸形累积。

  “居者有其屋”是每个人的梦想,房地产调控必须打出“组合拳”,确保抑制投机,增加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各项措施“多管齐下”,使房地产业和经济、民生问题的关系回归于健康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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