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合伙人刘艳律师受邀参加成都业委会事务圆桌交流会

发布日期:2014-9-27来源:君合律师作者:管理员浏览量:1606
详情介绍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唐小俊

 

2014923日下午,由成都商报、世纪朝阳小区业委会共同举办的成都业委会事务圆桌交流会在锦江区宏济巷23号宏济路社区莲新市民中心举行,来自30多个小区业委会成员和热心业主齐聚一堂,与世纪朝阳小区业委会主任刘逸西等人一起交流探讨业委会的种种事务。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艳律师受邀参加。

作为房地产领域资深律师,刘艳律师在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等相关法律领域的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会议现场,各小区业委会成员就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使用维修资金、如何提高业主参与业委会事务积极性等等问题纷纷进行了咨询,刘艳律师就相关问题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方面作了主要讲解,并提供了专业细致的解答和指导。

会后,小区业委会成员主动对刘艳律师的讲解和指导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认可,并表示非常关心本小区的业委会事务和维修资金使用等问题,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得到刘律师的指导。

 


http://e.chengdu.cn/html/2014-09/24/content_489836.htm

技术支持:成都网站建设仕航软件 备案号:蜀ICP备14017716号-1/55_2.83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QQ咨询地图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