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合佳绩|刘艳律师团队承办诉责险重案再获胜诉判决
发布日期:2018-12-7来源:君合律师浏览量: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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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文章,原创,张锡菊)
2017年12月,绿旗科技集团公司诉刘某、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川分)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标的近500万元,基础诉讼为民间借贷,涉及河南省沁阳市、成都市中院、四川省高院三份判决,基础诉讼最终审理结果未支持刘某(即被保险人)的诉讼请求。
接受委托后,我团队立即成立专案小组,收集案件材料,分析代理思路,多次召集平安川分、被保险人刘某代理人以及基础诉讼中代理人了解案情、讨论方案,准备证据及出庭法律文书,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本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官均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绿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全案胜诉。
本案胜诉的典型意义在于,通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了在此类案件中,诉讼请求是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不是判断保全是否错误的**标准,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采用过错归责原则,以申请保全人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为要件,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
刘艳律师团队为保险法律服务专业律师团队,在诉责险类案件进入司法审判领域后,先后承办平安、人保、锦泰各公司重案、大案、高风险案件近10件,无一败诉,为此类案件的代理提供了各类型(基础诉讼法律关系不同,结果不同)胜诉判例支持!
继刘艳律师团队承办四川省**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案(胡某诉李某案,标的金额500余万,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二审),代理平安保险公司获得全案胜诉后,我团队承办的诉责险另一重案再次获得全案胜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