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06-06-29高速公路是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近年来受到各大投资者的热烈追捧。绵遂高速公路属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成渝高速公路环线的一段,总投资38亿元人民币,是全省第一条以地方政府作为招标主体及特许权签约主体的高速公路。本所律师补永赋、曾强、刘述娟作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权代表,参与了绵遂高速公路项目的前期调研、谈判、直至特许权协议的签订。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创造了以下效益:一、通过相关论证,提出以地方政府作为招标主体及特许权签约主体,此观点被省政府采纳;二、在特许权合同的签订上,确保了发包方和投资者、项目公司共赢,尽可能的避免了法律风险;三、代表投资方进行了前期的审慎调查,坚定其进入高速公路的信心。左起三依次为:刘述娟、曾强、补永赋在谈判现场33242006/06/29君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