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能否用于清偿死者生前债务?
【摘要】在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其用途常成为争议焦点。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能否用于清偿死者生前债务?这一问题不仅涉及法律解释的准确性,更直接影响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分析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的裁判规则和司法实践意见。
【关键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遗产;债务清偿
01 案例简介简介
2024年6月,陈某军驾驶车辆与骑行自行车的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李某的**顺位继承人(长女、次女、 继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陈某军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7万余元,并主张各自应分配的比例。
另外,事故发生后,四川省某县法院向保险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其中 载明,因李某与案外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保险公司协助提取陈某军名下车险保单的保险理赔金7万元。
02 争议焦点
本案除一般道交案件中对于赔偿金额的争议外,还涉及以下核心问题:
1.李某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应优先用于清偿其生前债务(涉及四川省某县法院冻结 的7万元执行款);
2.死亡赔偿金是否应在本案中进行分配。
03法院观点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应在本案中进行分配,不得用于偿还生前债务。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未来收入丧失的补偿,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且权利归属于近亲属,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用于清偿死者债务。即便存在法院冻结执行的情形,也需全体**顺位继承人同意方可处置,否则不得强制执行。
04律师分析
虽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部分地方法院曾出现将死亡赔偿金纳入遗产的裁判倾向,但本案判决严格遵循司法解释的文义解释,强调其“未来收入损失补偿 ”的本质。
(一)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及生活常理,遗产应该是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财产权益。
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者死亡之后,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具有物质补偿及精神抚慰的双重功能,因此它是由相关责任人给予受害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并非是对死者自身的赔偿,也不是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的属性与遗产有本质上的区别,依法不属于死亡受害者的遗产。
(二)死亡赔偿金不用于清偿死者债务,也不按死者遗嘱分配
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并非对死者生命价值的直接补偿,因为生命的价值无法也无需以金钱衡量。实际上,该赔偿金是对法定继承人因死者去世导致未来可继承财产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 因此,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的近亲属。从法律角度审视,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的前提条件是“在遗产范围内 ”。因此,死者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死者的近亲属使用死亡赔偿金来偿还债务。
当然,如果死者近亲属自愿使用死亡赔偿金来清偿死者生前债务,法律并不予以禁止。 同样,即便死者留有遗嘱,并在其中指定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或分割方式,死亡赔偿金亦不能依据死者生前的遗嘱进行分配。这是因为遗嘱是被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财产进行处分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始于死亡之后。然而,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畴,故不能依据遗嘱进行处分。
(三)死亡赔偿金等财产如何分割
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都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分割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承办法官只能参考法律原则、司法惯例,结合公平合理原则,酌情进行分割。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先扣除合理开支(即前述实际发生的医药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后,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的关系、生活的紧密程度、生活来源、劳动能力以及当事人对涉案款项的需要程度等等因素并根据关于共有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争议本质上是权利保护与债务清偿的平衡问题。机动车交通事 故责任纠纷与继承纠纷虽涉及同一笔赔偿金,但分属不同法律领域。前者解决“赔多少 ”,后者解决“怎么分 ”。死亡赔偿金的非遗产性质决定了其分配需通过继承纠纷程序解决,而交通事故案件仅确定赔偿义务及总额。在处理此类交叉问题时,需精准把握程序界限,通过合法途径实现权利,避免因程序错误导致权益落空。
责任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