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3-12-12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郑书宏律师团李陈艳2013年12月3日,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在成都智地置业有限公司举行了一次内部法律培训,风险合规部的李陈艳以及智地置业的销售管理人员均参加了本次培训。刘艳律师担任主讲人,针对房屋销售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从预约、缔约及履约过程等方面进行了梳理,结合经典的房地产销售案例进行解析。培训中,刘艳律师采用启发式问答的方法阐释了案例中所呈现的问题,如“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宣传彩页、沙盘是否可以作为要约”、“售楼过程中的宣传及承诺”、“开发商的告知义务”、“相关法律文书的正确使用”、“与客户进行协商、催告的注意事项”等。随后,刘艳律师就智地公司目前在销售中遇到的数个棘手的纠纷给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并提供了解决方案。智地15162013/12/12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3-12-04资产管理由于在国内兴起较晚,操作尚不规范,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一直是法律风险高发的领域。成都威廉汉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自成立以来,以其先进的管理理念、优秀的业务团队和雄厚的资金支持,在资产管理领域发展迅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此外,得益于成都威廉汉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威廉汉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威廉汉姆国际豪车俱乐部”等兄弟企业的鼎力支持,必将进一步取得骄人的成绩。成都威廉汉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迅猛发展与其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分的,这也与我所找到了精诚合作的契合点。经过几轮磋商,成都威廉汉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与我所确立长期法律服务合作关系,由我所企业商务部为其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我所企业商务部由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邓虎牵头,汇集了多名学历高、学习能力强、知识结构合理的青年律师,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也必将秉持一贯的专业素养和负责的29812013/12/04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3-11-262013年11月21日,我所卢宇律师就近期全国首例“官告民”——什邡地下乌木归属案接受四川日报记者采访。2013年10月23日凌晨,什邡市南泉镇政府接新桂村干部报告,反映6组有人趁夜挖采乌木。镇政府值班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村民林某的承包田里挖出3根乌木,分别长约9.9米、10.5米、5.5米,直径约1.1米、0.8米、1.1米。值班人员当夜运走一根乌木。23日上午,镇政府干部到现场转运剩余2根乌木时,林某及其亲友称乌木属于自己,阻止政府干部拉走乌木,相关工作人员劝说无果。10月25日,南泉镇政府以原告身份向什邡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乌木属国家所有,并申请法院对乌木做财产保全措施。本次采访中,卢宇律师就本案与此前“彭州天价乌木案”的区别,法律关于乌木归属的规定以及乌木利用等问题发表看法。附新闻链接:http:20612013/11/26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3-11-25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郑书宏律师团李亚芯2013年11月5日,我所副主任、核心合伙人郑书宏律师与他带领的律师团队刚刚结束了在泰国普吉岛七天五晚的欢乐之旅。此行是我们团队的年终旅游,根据郑书宏律师团队制度规定,团队转正满一年的成员可以享受每年年终旅游激励这一福利制度。今年团队共有八位同事一同出行,热闹非凡。虽然国内已经逐渐入冬,普吉岛却以它的阳光、海水、沙滩让我们一夜入夏,长裙、短裤、草帽、墨镜、拖鞋都是在岛上的必须装备。团队成员一改往日严肃、沉稳的工作状态,纷纷像孩子们一般兴奋地投入到这个假期中。开快艇、潜水、日光浴、骑大象、看表演,还有每天变换的泰国风味菜肴,都让大家在这次旅行中无比放松、异常欢乐。欢声笑语中也不乏温馨,参加每一个活动时,团队成员总是步调一致,十分团结,会游泳的拉着不会游泳的,勇敢的鼓励胆小的,受伤、感冒都相互照顾,让人倍感温暖。此次旅行虽然已经结束,但相信会成为每一位团队成14302013/11/25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3-11-22郑书宏律师团银瑶瑶2013年11月17日上午,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书宏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公司上诉曾明清、彭友洪一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采访。曾明清诉彭友洪、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于2012年在成都市龙泉法院进行一审。2011年10月10日,彭友洪驾驶小型车辆延龙华路从龙泉向华阳方向行驶,行驶过程中与躺在路中间的曾明清之子曾雨成相撞,彭友洪进行了报警。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对本此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发现在彭友洪撞击曾雨成时,曾雨成已经被2-3辆货车碾压,肇事车辆均在逃未查获。后曾明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彭友洪与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审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曾明清的请求。一审法院判决后,引起了社会一片哗然,大家纷纷表示,判决要求彭友洪承担全部责任不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向社会传递了负面的价值观。同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16532013/11/22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3-11-22四川君合律师事务郑书宏律师团卿莹律师2013年11月29日,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在成都建新创展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举行了针对该公司的第一次内部法律培训,风险合规部的曹婧、卿莹律师以及建新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均参加了本次培训。刘艳律师担任主讲人,对合同法及相关案例进行解析。培训中,针对合同中“定金”与“订金”、“预付款”进行概念区别,重点讲解了合同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就建新公司目前的管理情况,特别就公章管理提出了有效建议。针对建新公司前期出现的诉讼案件和管理状况,讲解了合同解除的法律风险防范。随后,刘艳律师就建新公司本年度咨询典型案例和专项问题进行集中讲解,解答了公司关于第三者侵权致职工工伤的赔付问题、机械销售合同履行中手续疏忽导致的风险、贵司享有所有权的货物在客户处被保全等问题。建新公司董事长对刘艳律师的法律培17062013/11/22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3-11-18——律师、法官、保险公司联合举办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业务研讨会第二站201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联合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颁布实施后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业务研讨会。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金融保险部部长郑书宏律师以及金融保险部律师全体成员,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李成春副庭长带领的保险案件专业化合议庭(沈璟晶副庭长、杜伟法官、唐华法官),平安保险四川分公司法律合规室全体成员等共15余人参加了本次业务研讨会。研讨会由本所副主任郑书宏主持,他首先介绍了本次保险纠纷案件业务系列研讨会的安排及目的,指出希望通过与成都市各级法院、保险公司就保险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探讨,促进各方形成共识,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会上,郑书宏副主任首先就律师承20362013/11/18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3-11-13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郑书宏律师团刘艳2013年10月18日下午,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与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联合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颁布实施后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业务研讨会。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金融保险部部长郑书宏律师以及金融保险部律师成员刘艳、银瑶瑶、周婷婷、曹婧、邹勇、李德凤、李亚芯、卿莹、钟薇,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黄琴法官、严鹏法官,平安保险四川分公司法律合规室全体成员等共20余人参加了本次业务研讨会。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书宏律师在金融保险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建树。作为金融保险部部长,先后担任多家保险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法国安盟保险公司中国公司(世界500强)、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险四川分公司、太平保险四川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四川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四川分公司、太平洋保22802013/11/13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3-11-122013年11月7日上午,雷莉律师团队在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了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交流会。此次交流会特别邀请了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张廷元教授参加。会议由团队中刘威担任主持,他首先就目前在团队实务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结合各企业现状、企业面临的风险向参会人员做了阐述。张教授在听完介绍之后,发表了自己的专业观点,同时与到会律师做了深入的交流。张教授不仅就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给大家做了充分沟通,而且在律师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方面也给参会律师很好的启发。此次交流会,不仅让雷莉律师团队成员感到受益匪浅,同时给年轻律师的成长也提供了一次学习、提升的机会。18622013/11/12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3-10-282013年10月,经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下列雷莉等5位四川律师作为研讨员加入专委会:1、陈宏男四川道略律师事务所2、吴姗女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3、黄静女四川泰益律师事务所4、雷莉女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5、倪弘女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除此外还有: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饶卫华律师、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刘萍律师、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杜红民律师、江西中戈律师事务所张戈律师,共9名律师作为研讨员加入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委会。相关信息:http://www.acla.org.cn/html/industry/20130918/11727.html2013年9月13日由专委会主办、四川律协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在成都举行。2013年9月14日至15日“第二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论坛暨全国律协信息16372013/10/28君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