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负责开发、承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法律顾问
行政非诉法律事务(包括行政征收、行政调解)
专项重大行政事务(包括行政机关立法、内部规范性文件及工作规程的草拟、修订、出具行政事务合法性审查的律师意见书等)等行政法律事务。
- 发布日期:2019-04-03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雷琴律师刘柯君律师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用以约束其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得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限制性约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笔者接触到很多当事人的劳动合同中大部分都有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不分工种、不分职务地大量使用上述条款并不符合用人单位的最大利益,甚至可能为用人单位埋下纠纷隐患。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期满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大部分劳动合同都未约定具体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也并未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未明确解24682019/04/03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9-02-25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雷琴刘柯君2019年2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36942019/02/25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9-01-24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团队蒋琴琴律师 基本事实2016年5月30日,根据某公司审计监察部出具的《某小区车位收费情况审计报告》及项目实际管理情况,某公司认定项目经理张某某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严重失职。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第31条“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处以200-5000元罚款,赔偿相应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及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中《过错责任追究制》的相关规定,某公司决定免去张某某某小区项目经理职务,将其调任至某公司的另一小区工程维修部工程维护员,并通知其6月13日到另一小区报到。并出具“关于对张某某的处罚通知”,后张某某拒不到岗上班。某公司同年6月23日,因张某某未到光明城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岗位报到,某公司以旷工为由,根据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中《劳动管理制度》“累计矿工4天(含4天)者,32882019/01/24君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