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06【摘要】2024年12月13日,四川君合房建专业部受所里其他合伙人律师的建议和邀请,由我为刚步入职场的新律师及尚处于建工法律服务领域经验空白的年轻律师们进行了建工法律服务思维养成的初阶课程讲座培训。讲座由副主任刘艳、廖晓丽为大家开场,两位副主任因分别分管所里的青年律师培训和行政工作,长期以来得到大家反映在建工法律服务领域存在新人难上手、专业壁垒高(如学不懂工程造价)等情况,希望所里专业部门能组织体系化的培训课程,从初阶开始为大家讲解,使得年轻律师能够得到正确的指导、解决在执业初期的一些困惑。讲座由四个板块构成:年轻人要迅速完成从学生到职场人的身份转换、重塑自身专业知识体系、提高大脑的算力以及融入行业的学习(法律以外、建工以内)。【关键词】建工法律服务思维的进阶本次培训课程就从大家的需求入手,以讲方法论为主、讲案例为辅、不专门讲概念、定义等专业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启发。一、从学生身份到2072025/02/06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25-01-17作者:高宇翔【摘要】李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小区内部道路行驶时将8岁幼童曹某撞伤,曹某因此住院22天。曹某家属认为车主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根据包含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在内的损失赔偿。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关键词】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计算一、案情简介2024年2月3日20时39分,李某驾驶小型客车,在某小区内部道路行驶时,与其右后方的行人曹某(8岁)发生碰撞,造成曹某受伤的交通事故。2024年2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曹某无责任。曹某于2024年2月7日在某骨科医院入院治疗,2024年2月29日出院,实际住院22天。某骨科医院出具《出院证1012025/01/17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25-01-15作者:张锡菊【摘要】银行业务中常常涉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涉及到哪些担保需要适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特殊规则,如何认定控股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担保额度计划公告是否能够作为签署担保合同的有效依据等问题。【关键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担保额度计划公告公司对外担保的合同效力争议由来已久,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既要》到**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再到新《公司法》,均涉及到了公司对外担保的一些程序性要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要经过有权机关的决议已经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以确认。其中,上市公司因其公众性而在对外担保的问题上存在特殊要求,银行业务中也常常涉及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审查。笔者结合日常处理银行法律事务的经验,针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形成本文章。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涉及的法律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涉及的1672025/01/15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25-01-14作者:张锡菊【摘要】银行业务中**额抵押担保是授信的常见风险缓释措施,从银行合规及**限度保护债权的角度出发,理清债权确定期间及债权存续期间、贷款到期日等关联概念非常重要。且从银行合规的角度出发,债权确定后应当办理登记,既存债务转入**额抵押担保的应当经过其他顺位抵押权人的同意。【关键词】**额抵押;债权确定期间;**债权额《民法典》第十七章第二节以五个条文专门规定了**额抵押权的相关内容。**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¹《民法典》第420条。在签订**额抵押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债权确定期间、抵押权存续期间、贷款到期日、既存债权能否纳入**额抵押担保范围等问题。笔3122025/01/14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25-01-13作者:吴登云【摘要】死者驾驶非机动车在离交通事故现场10米处摔倒后死亡,死因鉴定为考虑存在心源性猝死的可能,保险公司认为是非保险条款约定的意外事故,拒赔。【关键词】意外险;拒赔;死因不明;按比例担责一、案情简介2014年12月10日,夏某作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严某投保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太平附加福利健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太平真爱健康医疗保险2007、太平附加真爱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为严某。2021年4月9日,严某驾驶电动二轮车由武阳大道方向沿晋阳路向三环方向驶入隧道时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司法鉴定说明“考虑存在心源性猝死的可能”。2021年6月30日,保险公司向夏某出具《理赔结果通知书》,载明:福利健康险种可赔付209520元,爱相伴一般意外拒赔,理赔意见为本次申请事由不符合保险合同对意外伤害的定义,歉难给付保险金。二、裁判观点一审裁判观点:2262025/01/13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25-01-10作者:吴登云【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就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关键词】保险法;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拒赔案情简介(一)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1月4日,杨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主险守护百分百附加长险守护百分百疾,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均为30万元,并按约交纳了保险费,2021年9月13日,杨某因胸部不适,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左肺下叶根基段结节,9月23日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复查确诊为微浸润性腺癌(CA)(MIA),并做了左下肺微浸润腺癌手术。2021年11月1日,保险公司以杨某投保前存在影响承保决定的健康状况,杨某在投保时未告知而拒绝理赔并解除保险合同,杨某随即向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投保情况结合保险公司所提供材料可知,杨某在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保7932025/01/10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25-01-09作者:高宇翔【摘要】某大货车已分别向A、B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包括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温某在驾驶该大货车时,下车检查车辆状况,但由于该过程中未拉手刹,导致车辆向前滑行,被碾压致死。温某家属因此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温某并不当然转化为投保保险中的第三人,不属于赔付对象。【关键词】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交强险;车辆驾驶员;一、案情简介2015年11月28日,温某驾驶大货车时,将车辆暂时停放在应急车道内,下车检查车辆状况。由于过程中未拉手刹,导致车辆向前滑行,造成温某被碾压致死的道路交通事故。该车在事故发生前已向保险公司A投保了交强险,向保险公司B投保了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和乘客)。温某家属因保险索赔,发生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关键在于温某能否转化成为投保保险中的第三人。根据侵权法原理,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权益的侵害者,同时1812025/01/09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25-01-09搭售行为违法吗?——捆绑交易的相关案例解读作者:蒋楚苹【摘要】捆绑交易实际为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影响消费者自主选择产品的权利,同时也不利于其他服务提供者进入该产品市场,对市场竞争具有不利的效果。【关键词】捆绑交易、市场支配地位、搭售行为案件索引:一审: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西民四初字第438号二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陕民三终字第38号再审:(2016)**法民再98号(《**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案情简介:2012年5月10日,吴某在向广电网络缴纳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时,广电网络工作人员告知其每月**收费标准已从2012年3月起由25元上调为30元,每次最少缴纳一个季度。吴某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了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8月9日(3个月)的收视费后,发现收视费发票上载明的收费项目和金额分别为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75元和数字电视7912025/01/09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24-12-25作者:蒋楚苹【摘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关键词】酒驾;告知义务;追偿【案件索引】一审: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9)川0115民初2321号【案情简介】2013年10月,汤某醉酒后驾驶A车辆行驶至成都市温江区处与案外人严某驾驶的B车辆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交警大队勘察事故现场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认定汤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无法查清事故发生时是谁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致使本案道路交通事故成762024/12/25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24-11-05作者:彭莉花【摘要】案外人A公司于2007年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返迁安置协议》,取得人民南路某国际广场1楼1号房屋,房屋实际交付,款项已结清,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24年,因房地产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案涉房屋先后被铁路运输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查封。A公司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法院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认为案外人A公司在人民法院对争议房屋查封前,已通过与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返迁安置协议》,合法取得了争议房屋的权利并支付了“返迁安置差价”,未办理过户登记非自身原因,故对案涉房屋请求中止执行的异议予以支持。【关键词】民事/案外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非买受人原因1.案情简要案外人A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于2007年签订了《返迁安置协议》,约定房地产公司将“汇日&4462024/11/05君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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