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9-01-24
    一、多个书名号或引号并列时使用顿号分隔例1: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要求。(错误)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要求。(正确)例2: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错误)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正确)解析: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宜用顿号。二、在标示数值和起止年限时使用连接号不规范例3:制定并实施“十三五&rdq
    40302019/01/24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9-01-24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团队吴登云律师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主观上的故意呢?刑法理论阐述,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而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2)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其中犯罪目的是目的犯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缺少犯罪目的的不构成目的犯,而对于非目的犯来讲,犯罪目的是定罪量刑时'所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犯罪动机一般是量刑中的酌定情节,不影响定罪,但是在少数犯罪中,犯罪动机也影响犯罪的成立与否。(
    200852019/01/24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9-01-24
    一、项目选择专业性最近是一个创业大爆炸的时代,有多创业者都有很多很好的想法想要获得融资,但是创业的创意和实际的技术含量参差不齐,这就需要股权众筹平台通过自身的专业性帮助投资人做**道风险防控。如果平台不具有辨别项目风险的能力,这不仅仅影响项目风险定价,还可能导致投资人的投资血本无归。股权众筹平台在项目专业性的选择上,主要还是依靠领投人的专业性,这将会给众筹的项目带来巨大不确定性风险。根据**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四个层次,即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共有20个门类、95个大类、396个中类、913个小类[1]。如何在众多的行业类别中选出适合投资的企业,如何在众多的商业计划书中选择适合投资的,行业内部没有明确的管理。一般股权投资针对的都是高新技术企业,但随着新兴技术运用于传统行业,很多股权众筹平台的项目也种类繁多。但是对于项目的选择,大多数平台都还是依靠专业的领投人的推荐,对于项目的审核主要依
    39662019/01/24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8-12-07
    校园欺凌行为是指:“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案例1.、重庆荣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一初中女生兰兰在住校期间太邋遢,引起宿舍其他女生的“公愤”,5名女生对兰兰打耳光,想要“教育”兰兰,不料竟将其打成10级伤残;2、2016年4月22日晚,有网友在QQ、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段视频,内容为数名女生掌掴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视频中,女生被掌掴32次,期间一直没有反抗;3、2016年6月10日上午,16岁的永泰县东洋中学初三学生小黄,在结束中考语文科目考试后,难以忍着剧烈腹痛继续参加中考,这才向父母道出了一个藏掖4年多的秘密:自小学五年
    19092018/12/07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8-12-07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团队蒋琴琴律师1、企业是否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企业员工签署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是否有效?律师意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建立。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有为全体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法定保险制度,员工的声明书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2、用人单位是否应为在试用期间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律师意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已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
    23212018/12/07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8-11-15
    (一)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不一显失公平虽然根据新的死亡赔偿金的规定,承认一定条件下的同命同价。但这仍然是不够的,这对城乡一体化进程很不利,农村居民现在也像城市居民一样加入社保体系,但在受到侵害,却受到不同等的对待是显示公平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的不同而区别计算死亡赔偿金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显失公平。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未来可得利益是抽象的,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一个边远贫困地区的人,将来可能会成为发达的大城市的合同制工人或则其他形式的得到这个城市的认可而长期居住在该城市而成为这个城市的城镇居民;一个大城市居住的城镇居民也可能选择离开城市喧嚣生活而选择到一个清静优美的山区生活;一个失业的人,经过努力,以后有可能会拥有自己的公司而成为这个社会的高收入者:一个现在的高收入者,以后也可能会因破产而流落街头。所以,以受害人现在的居住地点、
    17332018/11/15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8-11-15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团队蒋琴琴律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据此,交通事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程序有终止行政复核的法律效果。2018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约定“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未延续使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没有明确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之间的关系,仅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将当事人复核申请告知相关人民法院的职责。综上,自2018年5月1日之日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诉讼
    18652018/11/15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8-10-10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团队刘欢律师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时所遭受的所有损失,以货币形式进行的全面的赔偿。它除了包含狭义的“死亡赔偿金”以外,还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生命价值的物质体现。死亡赔偿金作为生命权财产内容的货币表现,就是生命在法律上的价格。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历史演变:第一,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发放是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计算得出的,这是最早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之一。第二,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限额按照死者生前当地上一年度平均生活费来计算,补偿的年限也是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老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最低不少于10年。第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
    18672018/10/10君合律师
  • 发布日期:2018-10-10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团队曹正阳律师提醒1年休假“过期作废”的规定不合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根据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由此可见,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休带薪年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以上三位劳动者所在单位因为工作繁忙,未主动安排职工休假已违反了相关规定。当然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也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并不意味着跨年度后,未休完年休假的劳动者的相应权利就完全丧失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单位规定年休假逾期作废,这
    36402018/10/10君合律师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经典案例分享
    发布日期:2018-10-10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团队王心茹——转载自友帮法律服务平台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根据人身保险合同所保障的风险不同,又可将其分为人寿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等类型。现天津津瑞律师事务所张军权律师将为大家分享一件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该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由一件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件介绍:2015年3月25日,李XX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冶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长江道与冶金路交口时,与马XX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李XX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XX与马XX负事故同等责任。后李XX前往天津医院就医,此次事故造
    78622018/10/10君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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